技術創新項目
一、方向和重點
(一)方向。符合《中國制造2025》、《國家“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貴州省“十三五”新興產業發展規劃》、《貴州省特色工業產品創新目錄》等發展重點、創新方向。
(二)重點。
1、重點支持“行業領跑者”方案實施項目;
2、重點支持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建設項目;
3、重點支持“新材料產業補強工程”,實施、支持一批在高溫合金、鈦合金等重大“補鏈強鏈”項目;
4、重點支持質量提升、品牌培育項目。
5、獲得上一年省級以上創新平臺“以獎代補”項目。
(注:符合以上任一支持重點的項目,通過項目實施,能顯著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增加創新產出、企業規模迅速壯大的項目。)
二、項目類別
1.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工業性試驗。圍繞提高產業技術水平以及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加強基礎前沿、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
2.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開展輻射面廣、帶動力強、技術含量高的科技成果產業化,以及系統地解決研發、設計、材料、工藝、試驗、檢測和產業化中的關鍵問題。
3.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創新能力建設(以獎代補)。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及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支撐服務體系建設、成果轉化平臺建設。
4、關鍵行業重點領域的質量提升。圍繞裝備制造等領域產品質量,開展關鍵共性質量問題攻關、質量控制、驗證與評價技術、方法與設備的研發,提升質量保障能力。獲得國家質量標桿稱號企業優先。
5、省級以上品牌培育示范建設(以獎代補)。依據《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實施指南》、《品牌培育管理體系評價指南》,建立和完善品牌培育工作機制、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獲得省級以上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
6、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建設項目。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單位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支撐服務體系建設、成果轉化平臺建設、重大研發與成果轉化等項目。
三、申報項目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項目承擔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項目承擔單位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出具的2016年度審計報告及會計報表;
5.項目已投入自有資金的匯總表及有效憑證、銀行貸款合同及付息憑證復印件;
6.項目承擔單位2016年度完稅證明;
7.省級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批復、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證書、新產品鑒定證書、科技成果鑒定證書、專利證書和其他證明材料;
8. 所在工業園區或聚集區證明及材料真實性證明。